【单选题】【消耗次数:1】
下列哪位是课程设计目标模式的主张者?
泰勒
斯坦豪斯
施瓦布
艾斯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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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哪种课程设计模式主张教师参与课程设计?
①  目标模式
②  过程模式
③  集体审议模式
④  自然设计模式
【多选题】 以下是斯坦豪斯的观点的有
①  知识不是需要儿童接受的现成的东西,而是应通过教育过程去促使儿童思考知识,从而解放儿童
②  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增进人的自由及创造力,教育的重要机制在于引导人们探索知识。
③  教育活动的各种价值是体现在教育活动过程之中的,而不是存在于想要达到的结果之中
④  课程设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所以不需要设定目标
⑤  改进实践的过程应依靠教师发现自己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得以实现,而不是通过教师去执行远离实践的专家所设计的方案而实现
【判断题】 过程模式的代表人物是斯腾豪斯
① 
② 
【简答题】 试述斯腾豪斯“过程模式”的基本内容及其对我国课程开发的启示。
【单选题】 课程设计的过程模式是( )提出的。
①  斯腾豪斯
②  泰勒
③  杜威
④  梅来
【单选题】 根据艾斯纳(E·W·Eisner)的三种课程与教学目标类型划分,我国目前开展的研究性课程,很多就是使用()。
①  行为目标
②  表现目标
③  问题解决目标
④  生成性目标
【单选题】 斯腾豪斯认为,教育的主要本质是( )
①  引导
②  训练
③  培养
④  教学
【单选题】 施瓦布倡导的实践性课程开发的主体应是
①  课程集体
②  学科专家
③  课程专家
④  一线教师
【多选题】 课程设计的主要模式有()。
①  A.过程模式
②  B.CIPP模式
③  C.CSE模式
④  D.目标模式
【判断题】 课程编制的过程模式把课程设计看成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主张关注具有内在价值的课程内容及儿童实际的活动过程的课程设计模式。
①  正确
②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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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民事审判中应当回避的人员有( )
①  与当事人有夫妻关系的法官甲
②  与当事人有兄弟关系的诉讼代理人律师乙
③  与当事人有同学关系的法官丙
④  与当事人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法官丁
【单选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个表述是错误的??
①  因涉外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  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不论数额大小均由基层法院管辖
③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遗产中有不动产,则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④  合同纠纷可由当事人约定有关法院管辖
【单选题】 甲有两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3间,乙乘丙长期外出之机,将3间房屋卖给丁,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这一情况后,要求参加诉讼。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那一项是正确的?
①  必要的共同原告
②  普通的共同原告
③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④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单选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采取( )
①  从旧兼从轻
②  从新
③  从旧
④  从旧兼从重
【单选题】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①  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②  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③  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④  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单选题】 下列人员中不适用回避制度的是( )
①  审判人员
②  翻译人员
③  证人
④  鉴定人员
【单选题】 以他人名义参加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是( )。
①  第三人
②  法定代表人
③  诉讼代理人
④  证人
【单选题】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①  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②  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③  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④  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判断题】 合同纠纷,当事人就可以选择仲裁同时又可以诉讼
①  正确
②  错误
【多选题】 A市B区的甲与C市D区的乙之间在A市E县签订一加工定做合同(加工地位于A市L县),后因合同履行引起纠纷,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甲乙双方可以选择管辖的法院有 ( )。
①  B区人民法院
②  D区人民法院
③  L县人民法院
④  E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