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我国某通讯社的高级编辑,应香港地区某报社记者之请,设法为其获取有关对台政策的一份机密文件。按规定,该文件只下发到社长一级,通讯社只有社长那里有一份。甲到社长办公室时发现该文件就放在桌上,趁社长不注意将文件拿出复制一份,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香港地区某报社记者。香港地区某记者为了表示感谢,给甲20000港元。甲的行为( )。
①
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②
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和受贿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③
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