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黄某受聘佛山市南海区某印刷包装公司,负责印刷电脑设计及制作工作。刚人职的时候,有关负责人承诺:工作满一年之后每月提升15%工资。但一年后企业并没有兑现加薪的承诺。2012年8月,企业老板找黄某谈继续签约的事,黄某再次提出加薪,但仍遭拒绝,然后黄某对电脑中的八十多份制版文件进行了删改,并将她认为属于“自己的工作方式”的单版文件的“啤线”(即模切丝,包括成品规格线和压痕线)删除了。随后黄某离开了该企业。不久,该企业需要调出文件印刷包装盒,打开电脑发现颜色有些不对;再核对电脑,发现八十多处有删改。模切线等文件被删改后,要恢复需要多次输出胶片并重新制作“啤版”,企业因此损失五千余元。该企业遂向有关单位报案。对黄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
②
黄某删改电脑文件的行为是在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不具有违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