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男,29岁。2010年3月和4月,先后在某市“雪卿发廊”“小旺发廊”,要求发廊小姐为他全身按摩。按摩后,陈某出示其伪造的假“公安工作证”,冒充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借口发廊搞色情按摩,要处以罚款。陈某以此为手段,骗得“雪卿发廊”经营者的人民币共2850元。但在向“小旺发廊”要求罚款时,该店老板黄某以罚款太多为由,拒不交钱,于是陈某对黄某拳打脚踢,称不交钱就打断她的腿,然后强行从发廊的钱柜里拿走人民币1500元。对陈某的行为定性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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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择一重罪论处,然后与抢劫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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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