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刘某内心空虚,便萌发了想搞恶作剧的念头。2004年3月17日晚上7时34分,刘某用某商店公用电话拨打国内某国际机场的总机电话,对话务员恐吓称:“机场候机楼内有炸弹,过10分钟后爆炸。”隔了13分钟后,刘某又到另一店铺用公用电话拨打该机场总机电话,恐吓称:“炸弹要爆炸了,再过2分钟就爆炸。”当天晚上,该机场候机楼内有出港旅客近两千人。接到爆炸威胁电话后,机场公安分局出动警力五十多人、机场员工三百多人,迅速对机场候机楼进行安全控制,将已登机或者已通过安全检查的旅客、行李、货物撤离,搬运到安全地点,并对飞机机舱、候机楼进行全面清查,致使当晚有7架次航班延误起飞,造成候机楼内治安秩序混乱和一定的经济损失,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刘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