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消耗次数:1】
中国共产党正式决定与国民党合作是在( )。
中共“一大”
中共“二大”
“二七”罢工后
中共“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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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中国共产党正式决定与国民党合作是在?
①  “二七”罢工后
②  中共“一大”
③  中共“二大”
④  中共“三大”
【判断题】 中共一大确定了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
①  正确
②  错误
【单选题】 根据本讲,()国民党“一大”后,国民党与共产党实现第一次合作。
①  1921年
②  1922年
③  1924年
④  1926年
【判断题】 中共一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经过国民党一大的讨论,只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被允许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
①  正确
②  错误
【判断题】 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的标志是中共二大的召开。 ( )
①  正确
②  错误
【单选题】 中国共产党一大召开的时间是( )。
①  1921年6月1日
②  1921年7月1日
③  1921年7月2日
④  1921年7月23日
【单选题】 中共正式决定同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合作,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会议是?
①  中共一大
②  中共二大
③  中共三大
④  中共四大
【判断题】 中国共产党是仅次于美国民主党的世界第二大党
① 
② 
【判断题】 中国共产党是仅次于美国民主党的世界第二大党。
①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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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公司应自作出解散决议之日起15日内,依法成立清算组
①  正确
②  错误
【多选题】 因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蒙玛有限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关于该公司的清算,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①  在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公司股东可直接申请法院指定组成清算组
②  公司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③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则不得补充申报
④  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报法院备案后,清算组即可执行
【多选题】 下列关于公司合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①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变为一个公司的行为
②  公司合并形式有两种: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③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④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单选题】 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①  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
②  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③  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
④  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单选题】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处于第一清偿顺序的是( )
①  抵押债权
②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③  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④  破产债权
【单选题】 依照我国《公司法》关于清算制度的规定( )
①  所有公司解散,均须经清算才能办理注销登记
②  公司宣告破产时,无须清算
③  只有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解散才适用清算程序
④  公司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均须清算
【单选题】 唐宁是沃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之一,持有公司15%的股份。因公司未能上市,唐宁对沃运公司的发展前景担忧,欲将所持股份转让。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①  唐宁可要求沃运公司收购其股权
②  唐宁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其股份
③  若章程禁止发起人转让股份,则唐宁的股份不得转让
④  若唐宁出让其股份,其他发起人可依法主张优先购买权
【多选题】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高才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10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2012年5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关于李一与李三的约定以及股东资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①  二人间的约定有效
②  对公司来说,李三具有股东资格
③  在与李一的离婚诉讼中,闻菲可以要求分割李一实际享有的股权
④  李一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符合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条件的是()
①  单独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②  公司亏损时
③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二分之一时
④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下列有关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①  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②  因该事项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2年内转让给职工
③  因该事项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④  若为上市公司,则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