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甲公司自丁公司购买管理系统软件,合同价款为5 000万元,款项分五次支付,其中合同签订之日支付购买价款的20%,其余款项分四次自次年起每年7月1日支付1 000万元。管理系统软件购买价款的现值为4 546万元,折现率为5%。该软件已于当日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对管理系统软件会计处理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②
管理系统软件自8月1日起在5年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③
管理系统软件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5 000万元进行初始计量
④
管理系统软件合同价款与购买价款现值之间的差额在付款期限内分摊计入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