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①
A、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②
B、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③
C、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紧急停车系统(ESD);
④
D、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